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(2022年修订)
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鼓励智能建筑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,加强企业规范运作、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、提升企业形象和口碑,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,发挥优质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,推动我省智能建筑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,本会决定在全省智能建筑行业开展评选“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”活动,特制定本办法。
评选评率
获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、节能减排以及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有技术创新优势,其综合技术指标优于国内同类工程。“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”评选活动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组织实施,每2年评选一次。
评选企业范围
凡在本省内建成的智能建筑项目,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“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”评选。
申报条件
申报“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”的工程,必须是符合建设程序,第三方检测(国家、省、市未要求检测的专业除外)结论合格、智能化单项验收并运行1年(含)以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类的智能化建筑系统工程,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公共建筑或住宅小区本身的总体规划、建筑结构、生态环境、节能环保等具有较高水平、且具相当规模。
(二)智能建筑工程符合国家、广东省和行业的有关现行标准规范。
(三)智能建筑工程技术先进、运行稳定、实用、功能强,达到广东省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或具有示范意义。
(四)项目资料完整、清晰、真实、规范。
申报规模“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”的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:
公共建筑类智能化工程造价在1000万(含)元以上,并按国家现行《智能建筑设计标准》配置智能化系统四项以上。
住宅建筑类(住宅小区含高层型住宅小区和别墅型住宅小区),智能化工程造价在500(含)万元以上,并按国家现行《智能建筑设计标准》配置智能化系统四项以上。
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:
(一)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质量、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;
(二)涉密工程;
(三)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程;
(四)存在用户(业主)投诉且经查实的工程;
附件:
附件: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(2022年修订)(1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