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项目的通知
各市(含辛集、定州市)建筑业协会、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、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:
为提升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化管理水平,有效防范建筑安全事故,充分发挥优秀施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,经研究,我会决定受理2024年度河北省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项目申报工作,请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自愿进行申报,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依据
依据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(试行)》、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》、省建协团体标准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标准》等有关规定。
二、评价内容
(一)已列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》的项目,2024年11月30日前竣工并完成安全监督的,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《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实施细则》(冀建质安函〔2021〕311号),已经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组织好申报材料的项目,申报材料中各市建筑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经加盖公章的,可直接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我协会,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8日。
(二)已列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》的项目,2024年11月30日前竣工并完成安全监督的,各市建筑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没有完成对申报材料审核盖章的项目,请按照我协会2024年6月25日印发的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冀建协字〔2024〕71号)文件中“认定评价”要求组织材料申报,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8日。
(三)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交我会127项已经审核但没有发布创建计划的项目,我会近期将与目前向我会申报项目一并发布评价计划。
(四)计划申报评价的新开工项目,请按照我协会2024年6月25日印发的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冀建协字〔2024〕71号)文件中“项目申报”要求进行申报。
(五)申报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。
三、材料要求
(一)申报材料包括《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过程评价申报表》或《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立项申报表》一份和证实性材料复印件一套,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按我协会2024年6月25日印发的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冀建协字〔2024〕71号)文件要求组卷。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按A4版面一起胶装成册,纸质材料申报与网上信息申报同步完成。
(二)所有申报项目请登录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网(http://www.hbsjzyxh.com),点击位于首页的“安全文明工地评价申报”进入登录界面,填报相关信息,操作说明附后。
四、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活动自愿申报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国 东 潘 延 电话: 0311-68050806
邮箱:hbjx68050806@163.com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园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科瀛智创谷16-C座5层